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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五条”4月出台 哪些房屋可免20%税?(3)

时间:2013-03-31 17:28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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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石家庄房管局门口贴出《预转让房产登记表》的通知

业内分析:“国五条”落地难 不亚于蜀道难

“国五条”在各地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早已引起一片恐慌。从消息发布之日起,连续几天,石家庄两处房地产交易大厅日日爆满,日交易量达300多套,突破有史以来的记录。从人们恐慌的眼神中,不难看出,他们对于新政实施后引发的市场波动,房屋涨价所表现的担忧,20%的所得税不知怎么计算,万一摊到自己头上那将是一次灾难性的购房。因此,都想在地方细则出台之前,赶紧把手续办完。

事实上,“国五条”的落地,不仅对房屋买卖双方,而且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具体办事部门都带来很多实际操作中的麻烦,有些问题很难解决。可以说,某种程度不亚于蜀道难。

一难:靠20%所得税控制投机性购房,难!

征收二手房转让所得税,原本是针对炒房者的投机性购房行为的,但事实上,根据官方公布的数字,石家庄房地产市场同比涨幅10%左右,所以,对于炒房者而言,他们的获利幅度也在10%左右亦即他们的“所得”,此部分的20%,只能伤及其皮毛,触动不了根本利益,更何况,他们会把此部分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使自己获得最大利益。

二难:转让所得如何界定,难!

这里首先要进一步了解二手房的概念。从产权登记的角度分析,凡是进行过初始登记,再次进入市场的均为二手房。此部分房源,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前面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开盘时低价买进期房,转为现房办完产权登记后,短期内抛出,这种房屋不一定是旧房,也不一定装修,很有可能是毛坯房,待机而售。二是城中村村民获得个人建房批准手续后,在自家院内或大杂院内自建的房屋,或者是此类房屋被拆迁后安置的回迁房屋。(河北网 记者杨林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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