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四村发布征地公告 涉及土地约506亩
12月8日,腾讯房产从石家庄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高新区三旧村发布四则征地告知书,其中东佐村征地是由于政策变更,修改2016年5月25日公开的征地告知书。
具体来看,第一块土地位于郄马镇东佐村秦岭大街以西、东佐路以南的土地,面积约5.92公顷(约合88.8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第二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92.5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第二块土地位于郄马镇东佐村昆仑大街以东、南三环绿化带以北的土地,面积约1.443公顷(约合21.64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第二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92.5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小西帐村征地土地位于石德铁路以南、307国道以北,面积约1.6105公顷(约合24.157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第二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92.5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北庄村征地土地位于石德铁路以南、307国道以北,面积约11.5823公顷(约合173.734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第二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92.5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赵村征地土地位于石德铁路以南、307国道以北,面积约为13.1495公顷(约为197.242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第二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92.5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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