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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买房贷款 这些问题要知晓

时间:2017-10-12 10:25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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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一系列楼市新政的来袭,是否还具备买房资格,买房时公积金贷款能用吗……这些涉及到百姓买房各环节的变化成为当下的热点问题。针对读者最新咨询的10类具有代表性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进行了集中解答。

■问:我在裕华区买的房子已经备案,但是还没办下来不动产登记证,限售新政后是不是会受到影响?限售时间是以不动产登记证的日期,还是买房合同的日期来计算?

答:以网签备案合同时间为准。

■问:我是本市户口,在长安区有套回迁房一直没下房本,想卖掉这套唯一住房另换个大点的房子,不知道受不受新出台的限售政策影响?

答:严格以网签时间为准。如为9月23日以后则会涉及房屋限购。

■问:我家有一房产,在父亲名下,父亲已去世,现在将此房产落到母亲名下,正在办理。请问落到母亲名下的这处房产是否在新出台的限售范围内?

答:不涉及房屋限购政策。

■问:1年前我老公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了套房子,现在还可以用我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吗?这个是二套住房吧?公积金贷款还能批下来吗?

答: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及第二套住房需求。职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后,中心通过与房屋产权产籍登记部门联网及个人征信报告核实借款人家庭拥有房屋登记情况,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子女)名下在石家庄市内五区已登记拥有住房或个人征信报告中有尚未还清的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将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贷款利率上浮10%。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在市内五区没有登记住房且个人征信报告中没有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将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问:本人户口在鹿泉,毕业后在北京工作,公积金也在北京缴纳,在石家庄购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需要北京这边开什么证明材料?

答:在我市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市内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及高新区购买住房时,市公积金中心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的公积金缴纳已满两年,我老公的还不满一年,能用两个人的加起来贷款吗?

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商业贷款购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之后,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主贷人不可以变更;且转贷时房屋所有权证必需具备,否则无法办理房屋他项权抵押手续。市公积金中心在计算职工贷款额度时,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均可计入贷款额度。

■问:我家的房子目前只有拆迁协议书,房本正在办理,现在需要装修,可否用装修合同办理贷款或提取?

答:职工装修房屋不符合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不能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

■问:我去年在石家庄买的房,现在想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我在北京上的公积金。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答:在我市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市内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及高新区购买住房时,市公积金中心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是辛集人,也在辛集工作,但是公司总部在石家庄,入公积金也是在石家庄入的,我现在买房想用公积金,辛集公积金不支持异地贷款,在不变动工作的情况下,能否把公积金转到辛集来。

答:职工因工作调动,可将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新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开通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可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未开通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可向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异地转移手续,并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缴存证明必须注明:转入单位名称和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中心开户银行名称、转入公积金中心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新单位工作关系证明,由原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市公积金中心为您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合户手续。

■问:我是本地户口,现在想在鹿泉区买房,想用我对象(西安的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不知道在政策上可以吗?

答:在我市以外地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石家庄行政区域内十七个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明细,可作为主贷人向购房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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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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