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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交管重磅发布最严20条交规 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罚款5元

时间:2017-06-14 11:43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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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的整交行动来了。昨天,省会交管部门推出20条重点举措,重申与市民息息相关的20条交管规定,并邀请市民随手拍摄并举报9类违法行为,一系列措施的推行只有一个目的:大家一起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交规

最严交规20条 违者罚款扣分

为优化市区交通管理秩序,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5月15日重申并严格施行有关交规20条。

1.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罚款5元。

2.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3.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罚款20元;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4.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罚款10元;非机动车进入二环路、三环路主路以及槐安路、和平路等高架道路行驶,罚款50元。拒绝接受处罚的,扣留非机动车。

5.驾驶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三轮、四轮电动或燃油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代步车、观光车等拼装车上路行驶的,罚款500-1500元,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无证的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6.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罚款100元;在有禁停标志、标线的地方乱停乱放的,罚款100元,记3分。在路口、4米以内的窄路、公交站、机动车道以及其他妨碍车辆通行的地方停车的,拖移车辆。

7.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

8.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的,罚款50元;压实线变更车道的,罚款100元,记3分。

9.车窗抛物、乱鸣喇叭,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10.发生车损事故后,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罚款200元。

11.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200元;遇交通拥堵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超车、乱加塞的,罚款200元,记2分;遇路口堵塞,仍然进入路口的,罚款200元,记2分。

12.黄牌大货车未取得通行证进入三环路以内道路的,罚款100元、记3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3.驾驶车辆使用手机妨碍安全行驶的,罚款50元,记2分。

1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15日内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拘留。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注销驾驶证,3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5.飙车,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16.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者号牌老化、褪色等影响识认的,予以警告处罚,10日内未换领号牌再次被查获的,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罚款200元,记12分。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

17.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的,追究刑事责任。

18.故意损毁、移动、破坏交通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未经许可擅自占道施工,造成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损毁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19.在车行道上出售、发送物品、广告,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视情节给予罚款、拘留处罚。

20.公然侮辱、谩骂正在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辅警;以加速驶离、闯卡等方法,拒不接受检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交通警察、辅警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珍爱

提醒

这9类交通违法行为 您可“随手拍”举报

遇到违法停车、随意加塞、闯单行道等9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用手机或相机拍照向交管部门举报后,可获得相应奖励。5月1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启动交通违法市民“随手拍”活动。

根据有关法规,市民可通过手机客户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向交管部门举报。先期举报人发现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可用手机客户端拍摄、上传违法照片进行举报:

1.驾驶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行驶;

2.在禁行时间占用公交车道行驶;

3.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违法辗轧交通导流线行驶;

4.穿压实线行驶的(包括白色、黄色等);

5.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影响公交车进出站的;

6.闯单行道;

7.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指示方向行驶;

8.遇到前方车辆拥堵排队等候时,随意变更车道行驶、加塞插队的;

9.违法停车。

市民通过交警在线“随手拍”功能拍取交通违法行为后,经过系统上传、相关交警大队审核并通过后,将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到数据库并处罚。

目前,市民可通过交警或保险公司下发短信中的“事故e处理”功能链接、关注已嵌入“事故e处理”功能的微信公众号、下载“交警在线”APP、高德地图工具箱、支付宝城市服务等5种方式打开交警在线里的“随手拍”功能。

措施

公厕路边设15分钟停车位

为有效治理主城区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5月15日推出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举措20条。

1.开展“拉车门、送孩子”服务。针对中小学上、下学时段临时停车影响通行问题,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实现接送孩子车辆、人员有序通行、快停快走。

2.设置便民停车泊位。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周边道路,设置晚8时至次日早7时可以停车的潮汐停车位;在学校、商场等人员上下车集中的路段设置3分钟临时停车位;在公厕路边设置15分钟临时停车位。

3.倡导市民进行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会员注册(www.he.122.gov.cn),实行网上办理交管业务。

4.在部分较大路口设置行人等候区及行人过街信号灯,安装LED显示屏。

5.推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在行人过街需求量大、安全性差的路段,施画人行横道,机动车遇有行人通过时应停车礼让,对抢行的机动车实施处罚。

6.根据早晚高峰时段交通流向及流量变化,在具备条件道路实行潮汐车道。

7.利用科技设备抓拍闯红灯、违法停车、超速行驶、车窗抛物、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随意变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

8.利用智能移动执法车即时抓拍违法停车等,及时处罚。

9.采用跨区域用警方式,对社会危害性大、查处难度大的“黑校车”、毒驾、酒驾等顶格处罚,符合拘留条件的直接拘留。

10.在禁停路段设置禁停标志、施画黄色禁停标线、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对违停行为一律处罚。

11.主城区拥堵路口路段“一事一策”,及时调整优化交通设施设置和交通组织。

12.严厉查处未经审批占道施工行为,杜绝未经审批的随意施工现象。

13.将青园街(和平路-石栾路)、维明大街(宁安路-南二环)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示范街道,将主路网主要路口作为示范路口,高标准优化交通秩序。

14.启动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市民“随手拍”活动。

15.严格执行三环路(含古城路)24小时禁止黄牌货车通行的管理制度,需进入市区车辆实施通行证管理。对违规入市的黄牌货车除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外,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所属企业、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16.组织网络媒体对交警执勤执法进行实时直播,评议违法,监督执法。

17.邀请各界人士座谈讨论,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出谋划策。

18.会同省会文明办、团市委广泛招募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19.实行党员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伪造变造牌证、驾驶报废拼装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抄报纪检监察机关。

20.开展10名最美交警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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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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