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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要调整 两种调整方案曝光

时间:2017-04-20 16:02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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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4月18日上午,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在亚太大酒店召开,对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市发展改革委提交听证会的居民用水基础价格调整听证方案有两个,分别是:方案一,2017-2019年每年等额上调0.48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3.94元/立方米。方案二,2017-2019年每年递增上调。2017-2019年分别上调0.48元/立方米、0.57元/立方米、0.69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55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4.24元/立方米。

方案还明确提出了特殊群体生活用水价格优惠政策:对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户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分别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实行价格优惠政策。2017-2019年各年度基础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50元。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了本次听证会,大家围绕听证方案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其中19名代表表示赞同方案一,6名代表表示赞同方案二。对此,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在认真研究听证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进一步完善,对调价方案以外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后,转达有关部门研究。

此次调整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政策精神,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在石家庄市水生态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同时,直接疏解南水北调江水入水厂源水价格高、配套承接外调水基础投资大等突出问题。

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将在按法定程序研究报批后,公示执行。

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三年调整到位

4月18日,石家庄市举行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对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听证。此次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石市有关部门将落实有关政策,分步稳妥推进,从低核定居民用水价格涨幅,充分考虑供水安全和用户承受能力。通过2017——2019年三年改革,基本完成目标水价调整。

看看此次调价的原因

1 主城区两家供水企业一亏一盈

据了解,石家庄市主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企业主要有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和石家庄高新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2016年总售水量14578.36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水量8510.54万立方米,占总售水量的58.38%。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2013—2015年均为亏损经营,高新区供排水公司保本略有盈利。

石市主城区供水销售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行用水三类价格。其中:居民用水价格为2.5元/立方米(含增值税及附加,不含随水量征收的其他费、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了阶梯水价。

2 改喝长江水供水企业购水价格猛增

目前,全省南水北调工程承接水量为每年30.4亿立方米,石市为每年7.308亿立方米。南水北调规划的水量,将按照用水量逐年增加的原则,实行消纳水量计划管理。受水区2017—2019年最低消纳水量分别为规划水量的30%、40%、50%,到2020年完全消纳,实际用水量达不到最低水量消纳计划的,按最低消纳计划水量计收水费。

省政府确定,南水北调中线到石市水厂入口价为2.51元/立方米,实行两部制水价。其中:基本水价为每立方米1.2元,按年度规划分配水量征收;计量水价为每立方米1.31元,按实际用水量计收。

石市主城区供水企业原上游购水价格为0.37元/立方米,单此一项每立方米上涨2.14元。石市此次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将落实有关政策,分步稳妥推进,从低核定居民用水价格涨幅,充分考虑供水安全和用户承受能力。通过2017—2019年三年改革,基本完成目标水价调整。

3 居民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

居民生活用水量按第一阶段用量高限3.30吨/人,月测算,年人均收入以《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2015年数据28076元为基数,按每年递增8%测算。

方案一:人均年水费支出按基础水价测算,2017—2019年分别为118.01元、137.02元、156.02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6%、0.39%、0.41%。

人均年水费支出按终端综合水费支出(含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下同)测算,2017—2019年分别为171.47元、190.48元、209.48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分别为0.52%、0.54%、0.55%。

方案二:人均年水费支出按基础水价测算,2017—2019年分别为118.01元、140.58元、167.9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6%、0.40%、0.44%。

人均年水费支出按终端综合水费支出测算,2017—2019年分别为171.47元、194.04元、221.36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2%、0.55%、0.58%。

上述两个方案,居民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均低于政府规定的1%。

听听参会人员怎么说

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参加了本次听证会,大家围绕听证方案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其中19名代表表示赞同方案一,6名代表表示赞同方案二。

来自河北经贸大学的李建平教授表示,石市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充分考虑了居民的承受能力、供水安全等因素。两个方案中拟调整的水价,居民水费支出比例都没有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他本人更倾向于方案一。

听证代表郭利来自市供水公司,他透露,目前省会南水北调配套设施建设需要资金量巨大,东北、东南、西北三个地表水厂共需建设资金约22亿元,目前已投入近10亿,这些资金全部是企业自筹,供水公司经营压力较大,已亏损数年。按照此次水价调整方案,2017年—2019年,增收的水费与引江水增加的成本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期待政府后续有一定的补贴。

来自长安区的消费者代表姜永全表示,此次水价调整的两个方案价格调整幅度都没有超过20%,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方案一调整幅度小,市民更容易承受,所以他赞同方案一。

在听证过程中,除了对价格调整方案进行表态发言外,不少听证代表都提到了节水的重要性。他们纷纷表示,除了要向市民宣传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现实需要外,更要在全市宣传引导市民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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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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