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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消防安全新规 遇消防通道被堵拨96119

时间:2012-12-13 15:34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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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办法,其中包括《石家庄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石家庄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石家庄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

关键词·高层建筑

《石家庄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专有部分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规定中指出,高层建筑专有部分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使用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约定履行业主的消防安全责任。高层建筑共有部分消防安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负责。

发现违章用火可向96119举报

高层居住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以及与线路负荷不相匹配的保险或者漏电保护装置;

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和用具;

保持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锁闭、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或者设置其他障碍物;

发现违章用火、用电或者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或向96119举报投诉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避难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

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锁闭或者安装栅栏门、卷帘门、设置储藏间、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避难层(间)。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关键词·人员密集场所

《石家庄市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人员密集场所

宜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对未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许可的人员密集场所,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医院、人力资源市场和博物馆等,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

人员密集场所宜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严禁在高层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禁止动火作业。

严禁在高层、地下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关键词·消防车通道

《石家庄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鼓励市民举报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办法中所指消防车通道是指灭火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和居民住宅区、在建工地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车通道等。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负责本单位消防车通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石市鼓励群众通过96119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

消防车通道上停车,可处罚或拖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市政道路停车场进行统一画线,规范车辆停放位置;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的,依法予以处罚或拖离,罚单记录进入车辆违章系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或者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灭火救援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本报记者 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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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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