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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物价局出台新政:物业费、幼儿园收费均需公示

时间:2012-11-28 13:07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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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宗苗淼)日前,石家庄市物价局就幼儿园、物业收费公示情况到礼域国际幼儿园、桥东区第四幼儿园和礼域尚城小区、荣景园小区调研。据悉,物业费、幼儿园收费都是市民向物价部门咨询、反映、投诉的重点问题。

冬季来临,幼儿园取暖费成为最近市民关注的焦点。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按照政策规定,取暖费为利用集中供热、自烧锅炉、用电取暖的每人每期180元。在取暖费收取上,民办幼儿园实行集中供热的,凭供热单位发票,进行测定;自烧锅炉的幼儿园,根据实际成本进行测定,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另外,幼儿园的伙食费标准从今年3月份开始也不再作统一规定,而是由幼儿园伙食委员会根据季节变化和保幼站对儿童的营养调配比例自行确定本幼儿园伙食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由各幼儿园伙食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在园内进行公示后执行。

据悉,幼儿园及物业都需按物价部门要求公示其收费标准。石家庄市物价局局长霍国林指出,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是价格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对于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价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石市物价系统既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依法保护诚信经营的民办教育机构、物业公司和其他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各类乱收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全面推进价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全覆盖,为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价费环境。”霍国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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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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