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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至60万(3)

时间:2015-04-24 06:40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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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4月21日讯(记者 杨林 通讯员赵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这是今天下午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的。

近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 “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据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刘聚朝介绍,40万元的额度是2008年制定的,为适应近年来房价的上调,此次贷款额度相应上调到60万元,基本能够满足缴费职工买房的贷款需求。

“允许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也就是说,如果本人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子女也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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